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最長幾年
集體土地出租合同最長七十年。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資料圖】
集體土地房屋過戶轉讓條件
找法網提醒您,集體土地房屋過戶轉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并取得房地產權證書。
2.住房屋轉讓的受讓人為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轉讓的受讓人為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3.住房屋轉讓的申請,已經房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轉讓給前款第2項規定以外的受讓人的,應當在依法辦理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續后,方可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三、集體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
1.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區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7.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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