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圍繞蔡徐坤的一系列丑聞發酵也有好幾天了,其他的真真假假雖然現在還沒有法律上的定論,但從爆出來的一些信息來看,從吳亦凡到蔡,再到這幾年陸陸續續的“睡粉”事件,感覺明星“睡粉”的操作幾乎要形成一個固定流程了。而且我看到一個特別令我注意到的細節,就是“收手機”,真的是不得不拿出來警示一下追星的女孩子。
為什么我會說形成了一個固定流程呢,因為在這一串明星東窗事發之前,我一個閨蜜的朋友就親身經歷過這樣的事。和她有過這種一夜情關系的還不是什么偶像大明星,就是一個曾經挺帥后來變成胖子的著名主持人(你們應該猜出是誰了,此人已經在別的女孩那里栽了并且被封殺),連這樣一個咖位不怎么樣的人都在用這套嫻熟的操作“睡粉”,可見圈內人已經多么“駕輕就熟”。
其實,能成功睡到偶像的女粉絲一開始很多都是主動努力混進明星身邊的圈子,這一點沒什么好回避的,因為對于追星女孩來說,能夠認識明星身邊的人甚至有機會和明星有私交(加微信)都會激發起他們莫大的虛榮心,感覺自己站在了追星女孩這個圈子的食物鏈頂端。當然也有特別不要臉的,比如吳亦凡團隊的人會在一些場合主動去“獵艷”,有一次獵到我這個閨蜜頭上被懟回去了(經紀人在旁邊吐槽她“沒見過市面,Kris的邀約都不去”被她聽見了,經紀人以為她不是中國人其實她中文十級)。
當然,能被明星周圍的人注意到是需要這些女孩砸錢砸資源成為“大粉”或是混進一些相對比較私密的場合的,所以這些女孩一般都是有點背景的白富美,而且年輕漂亮(但同時也因為追星太過于高看這些明星了),然后明星的經紀人甚至本人就會邀約女孩子去一些非公開的場合,營造一種“你和別的粉絲待遇不一樣”,甚至是讓女孩感覺這是曖昧期即將發展戀情的情侶會邀約的場合,比如說邀請你看他的排練,邀請你去更小圈子的聚會什么的。然后女孩去了,他們正事做完之后當然就會親自和女孩聊天交流,態度會更加曖昧親昵。
女孩呢,因為有追星濾鏡,腦子里已經被粉紅泡泡占滿,享受那種“和男神奔現”的多巴胺爆表。這也是為什么這些男明星東窗事發時都會說雙方的“交往”是“你情我愿”,因為表面上看確實就是你情我愿。甚至后面兩人去床上女孩心里也心知肚明會發生什么,那種懵懂女孩進了酒店房間,明星突然露出猙獰面孔反鎖房門然后開始霸王硬上弓的劇情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存在的。
這里其實看似“你情我愿”背后有一個巨大的陷阱——對于男明星來說,這個女粉絲就是自己的廉價“后宮”,“選妃”而已,滿足自己欲望的工具人,自己自然是占便宜不吃虧的。對于女粉絲來說,滿腦子粉紅泡泡,覺得自己是幾十萬、幾百萬粉絲中的“人生贏家”,“追星成功”,“偶像奔現”,睡到了男神,也覺得自己是占便宜不吃虧的一方。
我閨蜜的那個朋友是什么時候一下子從這種虛假的“你情我愿”中瞬間清醒過來的呢?是經紀人粗暴地要求她交出手機,仔細翻看了她的聊天記錄,刪掉了和這個明星有關的照片,并且暫時沒收,然后才允許她去“睡”。那一瞬間,這個女孩感受到了巨大的屈辱感,這一刻她才發現這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戀愛”,而是一種特別不平等的關系。頓時下頭,意興闌珊。當然,這個手機要兩個人脫離接觸,女孩走人時經紀人才會還給她。
收手機這個細節真的很重要,也幾乎是所有明星搞這一套的基本操作,足以打碎追星女孩“睡到就是賺到”的自欺欺人。可惜的是,每次一有這種丑聞,一群還幻想著“睡到就是賺到”的普通粉絲、數據女工們還在為偶像洗地,覺得這個女人沒吃虧為什么要出來害人。。。
我一向認為,除非你是從事相關工作,否則追星過程中偶像和粉絲保持距離,互不私下接觸是基本原則,如果違反,這個產業很快就會倒塌不復存在。同樣,不要洗地什么“雙方交往后來分手”“你情我愿”,只要這個女孩曾經是粉絲,那么發生這種關系就是偶像本人職業道德淪喪,不是什么“法律上達成和解”“沒被警察抓”就可以洗白的,甚至你就算最后和粉絲結婚了也不是什么“美談”,只有把這種人逐出行業,才能讓偶像產業存續下去。(當然,我個人是希望大家都能離作品近一點,離本人遠一點,這樣大家體面,前提是你要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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